飯店設施使用規範

為使所有賓客安全且舒適地住宿,本酒店依據住宿約款第10條訂定下列使用規定,敬請配合。若無法遵守本規則時,本酒店得依住宿約款第7條及第18條,不得已謝絕您的住宿或本酒店內各項設施之使用。此外,亦可能須請您承擔責任,敬請特別留意。

為預防火災敬請遵守之事項

  1. 請勿將暖房用、炊事用等火源及熨斗等攜入酒店內使用。
  2. 本酒店除指定吸菸室外,全面禁菸。
  3. 除緊急情況外,請勿觸碰消防設備等。
  4. 客室之避難路線圖張貼於客室入口門背面,敬請確認。
  5. 請勿於燈罩上掛置衣物或晾曬衣物。

為維護安全敬請遵守之事項

  1. 住宿期間離開客室時,請確認門已上鎖。
  2. 住宿期間,尤其就寢時,請扣上門之內鎖及安全鏈。有訪客時,請勿貿然開門,務必先行確認。
    萬一發現疑似可疑人士,請立即與櫃檯聯繫。
  3. 與訪客之會面敬請於大廳進行。
  4. 恕嚴正謝絕住宿登記者以外人士之住宿。

關於貴重物品、寄存物品之處理

  1. 關於貴重物品之遺失,本酒店概不負責。
  2. 遺失物將依法令隨時處理。
  3. 關於寄存物品之處理,依住宿約款第15條寄託物等處理之規定辦理。

關於付款

  1. 抵達時,本酒店可能收取本酒店所定之保證金(預付款),敬請見諒。住宿期間,本酒店提出付款請求時,敬請每次配合付款。
  2. 以簽帳方式使用酒店內餐廳&酒吧等時,請務必出示客室房卡或抵達時於櫃檯交付之住宿冊(鑰匙冊)。
  3. 恕無法受理旅行支票以外之支票付款及兌換,敬請見諒。
  4. 恕謝絕購物費、機票、火車巴士車票費、計程車費、郵票費、行李運送等之代墊。
  5. 使用客室內電話時將加收設施使用費,敬請見諒。
  6. 除法定稅金外,另加收帳款15%作為服務費。
  7. 恕辭退給予員工之小費。

敬請勿從事之行為

  1. 下列行為將造成其他賓客困擾,敬請勿從事。
    1. 請勿將可能造成其他賓客困擾之物品攜入酒店。
      ① 犬、貓、小鳥及其他動物寵物類全般。(惟導盲犬、導聾犬、肢體輔助犬等不在此限。)
      ② 散發惡臭、異味之物品。
      ③ 易發火或易燃之火藥、揮發油等具危險性之物品。
      ④ 請勿攜入其他法令禁止持有之物品。請勿於酒店內賭博或從事擾亂風紀之行為。
    2. 請勿於酒店內發出造成其他賓客困擾之大聲、放歌或喧鬧行為。
    3. 未經本酒店許可,請勿將客室用於住宿及飲食以外之目的。
    4. 請勿將飲食物攜入酒店內,或自外部叫外送等。
    5. 未經本酒店許可,請勿將酒店內各設備、物品移至他處等變更現狀之行為。
    6. 請勿於窗側陳列有損酒店外觀之物品。
    7. 恕嚴正謝絕住宿登記者以外人士之住宿。此外,請勿邀請外來賓客進入客室。
    8. 未經本酒店許可,請勿於酒店內散發、張貼廣告宣傳物,或販售、勸誘物品等。
    9. 未經許可將酒店內拍攝之照片等用於營業目的而公開,可能成為法律措施之對象,敬請注意。
    10. 請勿身著浴衣、睡衣、浴袍、拖鞋等步出走廊等室外。
  2. 關於前項「敬請勿從事之行為」,若經本酒店提醒後仍未立即停止該行為時,將謝絕您使用本酒店內設施。

關於禁止反社會勢力等使用設施之事項

符合前項(1)至(3)情形時,自該時點起,恕謝絕一切使用。

  1. 對於下列組織、個人,恕謝絕使用本酒店內各項設施。
    1. 黑道、黑道成員、黑道關係團體及其關係人
    2. 黑道或黑道成員支配其事業活動之法人或其他團體之關係人
    3. 反社會團體、反社會團體成員及其關係人
    4. 有暴行、傷害、脅迫、恐嚇、威壓性不當要求及類此行為之情形
  2. 符合前項(1)至(3)情形時,自該時點起,恕謝絕一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