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所有宾客安全且舒适地住宿,本酒店依据住宿条款第10条制定下列使用规定,敬请配合。若无法遵守本规则时,本酒店得依住宿条款第7条及第18条,不得已谢绝您的住宿或本酒店内各项设施之使用。此外,亦可能须请您承担责任,敬请特别留意。
为预防火灾敬请遵守之事项
- 请勿将暖房用、炊事用等火源及熨斗等带入酒店内使用。
- 本酒店除指定吸烟室外,全面禁烟。
- 除紧急情况外,请勿触碰消防设备等。
- 客房之避难路线图张贴于客房入口门背面,敬请确认。
- 请勿于灯罩上挂置衣物或晾晒衣物。
为维护安全敬请遵守之事项
- 住宿期间离开客房时,请确认门已上锁。
- 住宿期间,尤其就寝时,请扣上门之内锁及安全链。有访客时,请勿贸然开门,务必先行确认。
万一发现疑似可疑人士,请立即与前台联系。 - 与访客之会面敬请于大堂进行。
- 恕严正谢绝住宿登记者以外人士之住宿。
关于贵重物品、寄存物品之处理
- 关于贵重物品之遗失,本酒店概不负责。
- 遗失物将依法令随时处理。
- 关于寄存物品之处理,依住宿条款第15条寄托物等处理之规定办理。
关于付款
- 抵达时,本酒店可能收取本酒店所定之保证金(预付款),敬请谅解。住宿期间,本酒店提出付款请求时,敬请每次配合付款。
- 以签账方式使用酒店内餐厅&酒吧等时,请务必出示客房房卡或抵达时于前台交付之住宿册(钥匙册)。
- 恕无法受理旅行支票以外之支票付款及兑换,敬请谅解。
- 恕谢绝购物费、机票、火车巴士车票费、出租车费、邮票费、行李运送等之垫付。
- 使用客房内电话时将加收设施使用费,敬请谅解。
- 除法定税金外,另加收账款15%作为服务费。
- 恕辞退给予员工之小费。
敬请勿从事之行为
- 下列行为将造成其他宾客困扰,敬请勿从事。
- 请勿将可能造成其他宾客困扰之物品带入酒店。
① 犬、猫、小鸟及其他动物宠物类全般。(惟导盲犬、导聋犬、肢体辅助犬等不在此限。)
② 散发恶臭、异味之物品。
③ 易发火或易燃之火药、挥发油等具危险性之物品。
④ 请勿带入其他法令禁止持有之物品。请勿于酒店内赌博或从事扰乱风纪之行为。 - 请勿于酒店内发出造成其他宾客困扰之大声、放歌或喧闹行为。
- 未经本酒店许可,请勿将客房用于住宿及饮食以外之目的。
- 请勿将饮食物带入酒店内,或自外部叫外卖等。
- 未经本酒店许可,请勿将酒店内各设备、物品移至他处等变更现状之行为。
- 请勿于窗侧陈列有损酒店外观之物品。
- 恕严正谢绝住宿登记者以外人士之住宿。此外,请勿邀请外来宾客进入客房。
- 未经本酒店许可,请勿于酒店内散发、张贴广告宣传物,或销售、劝诱物品等。
- 未经许可将酒店内拍摄之照片等用于营业目的而公开,可能成为法律措施之对象,敬请注意。
- 请勿身着浴衣、睡衣、浴袍、拖鞋等步出走廊等室外。
- 请勿将可能造成其他宾客困扰之物品带入酒店。
- 关于前项“敬请勿从事之行为”,若经本酒店提醒后仍未立即停止该行为时,将谢绝您使用本酒店内设施。
关于禁止反社会势力等使用设施之事项
符合前项(1)至(3)情形时,自该时点起,恕谢绝一切使用。
- 对于下列组织、个人,恕谢绝使用本酒店内各项设施。
- 黑社会团体、黑社会团体成员、黑社会团体关系团体及其关系人
- 黑社会团体或其成员支配其事业活动之法人或其他团体之关系人
- 反社会团体、反社会团体成员及其关系人
- 有暴行、伤害、胁迫、恐吓、威压性不当要求及类此行为之情形
- 符合前项(1)至(3)情形时,自该时点起,恕谢绝一切使用。